6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际出席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日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榆林市无定河流域防治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获得通过。会议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结束时李文明作了讲话,他指出《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经市委同意后确定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上位法规定,结合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这部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把无定河建成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是推动榆林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和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园区整合步伐,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让园区真正成为聚集各类人才的洼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激发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活力,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文明强调,当前全市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服务存在的短板较多,各级各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十三五”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业用地,统一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养医融合”的发展新路径,让老年人共享小康社会建设成果。针对各级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县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敢于正视问题,强化执行保障,加强有效执行政策制度研究,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破解执行难问题,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胜利,市政协副主席贾正兰,市中院院长雷红新,市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纪委、市编办,市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建规局、林业局、民政局、卫计局、发展研究中心、老龄办主要负责人;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科创新城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