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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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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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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8  编辑:张飞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军分区政治部: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8年4月2日在榆林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榆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榆林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会场安排在榆林市工人文化宫,预备会议、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和闭幕会议会场安排在榆林人民大厦。

二、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组织本县(市、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军分区政治部负责通知和组织军分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大会会务组负责通知市直部门的市四届人大代表,于2018年4月1日上午8时至12时前,在榆林人民大厦所在代表团报到,军分区代表团在吴堡团报到。4月1日下午2时30分将召开各代表团预备会议,4时举行大会预备会议。

会议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我市选举在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在职市级领导、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本次会议并编入各代表团,由大会会务组负责安排并通知其到各代表团报到。

三、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尽快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市四届人大代表,并请各位代表在讨论时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次讨论后由各代表团指定专人将书面发言材料交至大会材料组。

四、请各位代表着正装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签署意见后,于3月29日前报大会组织组(传真:0912-3868407,联系人:杨跃 13772958866)。市直部门代表和军分区代表的请假报告,直接报送大会组织组,经研究审批后方可准假。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军分区政治部应将代表出缺和请假情况核对清楚,并印制好代表编组名册,于3月29日前报大会会务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传真0912-3855815,电子邮箱:415346123@QQ.com,联系人:刘思妍 15991236996)

五、随团工作人员由各代表团审核确定,不能超过规定人数。县(市、区)代表团工作人员各7名(其中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写简报2名,负责会务、生活2名,信访工作人员1名、随团记者2名)。军分区工作人员2名(其中驾驶员1名)。各代表团可带3辆小车,作为代表团工作用车。超过规定的人员,大会不安排食宿。

六、请各代表团选派2名工作人员(会务、总务工作人员各1名)于3月31日下午14时至17时到榆林人民大厦神木厅报到,具体办理报到、食宿等有关会务事项。

请将以上事项报告县(市、区)委、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并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