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市四届人大二号议案《关于加快推进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的议案》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把对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纳入2016年度工作安排,鉴于此,8月23日至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城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长城资源调查结果,榆林境内现存的长城遗址主要为战国秦长城、隋长城和明长城,分布于我市的榆阳、横山、神木、府谷、靖边、定边六县区,总长约1600多公里。我市境内保存最为完整的长城为明长城,即“九边重镇”延绥镇长城,东北连接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境内长城,西南连接宁夏自治区和甘肃省境内长城,境内东起府谷县墙头村,经神木县、榆阳区、横山县、靖边县境,西出定边县马圈梁与宁夏境长城连接,总长约1100多公里。沿长城分布的旅游资源主要有府州古城、高家堡遗址、石峁新石器文化遗址、榆林古城、波罗古堡、统万城遗址、镇靖古堡以及沿线附近的一些自然景观资源。近年来,在全市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市政府不断加大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力度,进一步挖掘长城文化内涵,我市长城沿线旅游业得到一定发展。
(一)长城沿线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编制长城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共编制完成了《榆林长城项目整合策划方案》、《榆林长城全段保护管理规划》、《镇北台总体保护规划》、《镇北台营房、哨楼修复方案》、《榆林市镇北台、款贡城、易马城大遗址保护方案》等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利用的总体思路。二是实施重大保护工程。近年来,我市共利用中、省专项经费1.2亿元,重点组织实施了长城镇北台款贡城、易马城保护维修工程、牛家梁-麻黄梁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明长城建安堡保护加固工程、明长城-牛家梁-芹河段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明长城-砖井堡保护加固工程、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明长城-高家堡一期保护加固工程、明长城镇靖堡维修加固工程、明长城-麟州古城保护加固工程、镇北台两侧长城墙体保护加固工程等10个重大项目。
(二)长城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长城沿线旅游业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长城沿线旅游项目总投入约17亿元,共接待游客407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约187亿,呈逐年递增趋势。长城沿线的石峁遗址公园、统万城遗址公园、红碱淖景区、十里沙英雄庄园、小河会议旧址等景区均建成或在建旅游专线道路。榆阳、神木、府谷等县区建成城市河滨公园,定边、靖边、横山等县区建成城市森林公园,整体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长城沿线重点景点景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市长城沿线现建成A级旅游景区9个,包括2个4A级旅游景区,7个3A级旅游景区,占全市A级旅游景区总数的64%。近年来,各级政府重点对长城沿线的石峁遗址、统万城、镇北台、红石峡、红碱淖等景区景点进行了集中打造:一是编制了《石峁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积极进行石峁遗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成立了石峁国家遗址公园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对遗址及周边保护。二是完成了统万城遗址博物馆、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休闲广场和景观展示区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的立项报批工作,完成了公共管理服务区所需316亩(一期)土地征用工作,完成了红墩界政府至统万城旅游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土地征用、招投标工作。三是编制了《镇北台旅游项目开发规划》、《红石峡旅游项目开发规划》,完成了款贡城保护加固工程,红石峡4号、5号危岩区保护工程,实施了镇北台景区3星级公厕建设项目,停车场迁建、扩建项目,游客步道改造项目,更新了红石峡监控系统设备,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四是红碱淖景区实施了污染源治理项目、生态保护工程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移民项目、水上流动污染源治理、火箭人工增雨、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长城沿线的榆阳、横山、神木、府谷、靖边、定边六县区作为陕北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长期以来领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是带动全市经济指标的关键所在,但近年来财政对旅游的投入却严重不足,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市政府及长城沿线各县区并没有真正把旅游业作为当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产业来抓,定性和定位都不十分明确,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模均极大的落后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旅游收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极低。
(二)旅游规划严重滞后。截至目前,我市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还停留在大纲评审阶段,多年来一直没有指导全市旅游工作的总体规划,长城沿线旅游业发展更是缺乏整体思路,沿线各县区对于编制规划也都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各关联景区景点由于无详细保护开发规划,无科学的策划创意,大都处于原始状态,部分景点由于保护措施不力,处于逐渐消亡的状态中。
(三)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一是长城沿线除榆阳区、神木县外其它四个县均没有单设旅游主管部门,有的县虽然将旅游管理职能划入文化部门,但却没有配备专人分管旅游工作。二是由于旅游资源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旅游管理职权分散,相互掣肘,制约旅游产业发展。
(四)古长城保护现状堪忧。一方面我市长城遗产由于点多线长面广、基础薄弱,绝大部分处于自然保存状态,风沙磨蚀、雨水冲刷以及植物根系的物化作用使部分长城面临逐渐被蚕食,即将消亡的状况。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建设的需要,长城沿线建设工程逐年增多,保护长城与开发建设的矛盾时有发生,长城保护压力巨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同时,长城保护技术手段落后及整体保护队伍不足也是造成保护工作不力的重要原因。
(五)长城沿线缺少精品景区。目前,长城沿线没有精品景区景点,旅游主题形象没有明确的定位,多数景区景点不仅基础设施落后,产品配套性不强,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不全,而且可进入性较差,景区内容单调,留不住人,造成游客停留时间短,重游率低。同时长城沿线旅游资源深层次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发掘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具有巨大市场影响力的旅游产品。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着力做好旅游发展规划
目前,在我市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区域统筹发展理念,统筹考虑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整体方向,科学定位,统一规划,尽快出台《榆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榆林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先导作用,将我市长城沿线旅游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长城文化,打造边塞旅游廊道。长城沿线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型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要有主动转型的战略思维,切实把旅游业发展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重点在不断完善长城沿线文化、能化、生态农业旅游上下功夫,推动全市长城沿线旅游业有序发展。
(二)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旅游统筹发展平台
一是理顺长城沿线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职能,完善人员配置,增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旅游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与工作职能相适应。二是改善景区经营管理机制。以产权改革为核心,推动旅游景区事业单位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按照PPP模式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和经营,通过注入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模式等,加大景区开发建设力度。
(三)保护先行、合理利用,处理好长城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长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是长城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市长城沿线有高家堡、波罗堡、怀远堡、镇靖堡、安边营、砖井堡、盐场堡等大型军事性营堡,俗称“三十六营堡”,其特有的历史风貌、山川形势、城池架构、古建民宅、风土人情,都蕴藏着各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建议市政府依托长城遗址、长城沿线城址、烽火台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打造榆林长城遗址文化旅游集中展示廊道,突出长城博物馆、展览馆、大型长城边塞实景再现建设。同时处理好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引导文物保护者和旅游工作者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在依法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四)深度挖掘、重点开发,打造精品景区景点
我市因长城、边塞积淀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因长城而形成的经济、文化融入到了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发展长城沿线旅游业,必须更加深入地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集中力量、集中资金,确定和打造龙头景区,引领和带动整个长城沿线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长城沿线各县区还应充分利用能化基地、特色农业等新看点,重点开发能化工业旅游基地、现代农业观光游等旅游业态,进一步凸显长城沿线能源工业文化与生态农业文化的潜在价值,不断丰富旅游产业发展内涵。
(五)准确定位、广泛宣传,树立旅游品牌形象
一是要围绕边塞文化,统一设计制作长城沿线旅游宣传标识、标准形象宣传画面、旅游宣传口号,加强研发一些能够代表长城文化、边塞风情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打造长城边塞形象品牌,切实提高我市长城沿线对外旅游的知名度。二是要充分调动文学、艺术、新闻媒体的积极性,深挖长城文化内涵,编写系列丛书,创作具有边塞特色的剧本,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促销。三是要与周边邻近旅游区宁夏、甘肃、内蒙、山西等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宣传旅游线路,打造跨地区旅游品牌,切实提高我市长城沿线旅游综合经济效益。
四、落实审议意见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