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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15
  • 作者:教科文卫工委
【文字
发布时间:2017-11-15  编辑:张飞

榆人发〔2017〕19号

 

市人民政府:

现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3日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

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文广局局长刘仲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专题研究,合理规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不断提升。同时,也还存在设施建设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设施建设承载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文化自信,淳化社会环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功能,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普惠工程。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不断满足我市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度。市级要确保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榆林大剧院等重大文化设施高标准建设,早日建成投用,逐步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强化榆林文化气质。县区要重点做好图书馆、文化馆的维修和新建工作,按照标准提档升级,同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建设更多种类、数量的公共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要以完善综合性多功能镇文化站为主要任务,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重点解决设施不全、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形成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健身益智于一体的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认真完善并执行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中关于文化设施建设的相关安排,根据国家、省级、市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县(区)基本公共文化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将标准任务具体量化,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加快建设进度。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全市各级政府应根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科学测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有计划地予以安排。要提升文化投入在财政安排上的优先级,建立公共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要统筹整合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市场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依靠现有投资渠道,千方百计主动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和行业中省投资,加强与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衔接。

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有效管用的落实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落实情况将进行跟踪督办,必要时采取询问、质询等方式依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