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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信息来源:榆林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7-09-03
  • 作者: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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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3  编辑:张飞

8月31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并讲话。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东明、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人员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李文明指出,本次会议在审议相关报告时,大家提出不少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县(市、区)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效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改进方案,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结合会议议题,李文明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发展呈现“企稳回升、动力增强、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好于预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民生事业持续改善,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同时也要认清发展形势,重视问题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他强调,“一府两院”及各部门要树立目标导向,保持工作定力,紧紧围绕榆林发展的新目标,扎实推进“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振兴民营经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防范好债务风险、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能力水平,把榆林追赶超越的势头保持住、节奏把握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