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2 编辑:张飞
10月3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麻宝玉、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市政协副主席麻占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列席,市编办、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文广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2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和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管理改革和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和市科技局、林业局、能源局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李永奇、方虎城、温江城3名在榆省人大代表述职情况的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