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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 信息来源:榆林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7-12-20
  • 作者:刘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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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0  编辑: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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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征社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凯盈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明彪辞去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听取拟任命人选的表态发言,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戴征社强调,设立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是党和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改革举措,对于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要求,市监察委员会要始终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上,为榆林早日实现“三大目标”和“两个更加”要求保驾护航,为建设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生态美丽的新榆林保驾护航。新成立的市监察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好“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以及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要在上级监察委员会和市委的领导下,加快建立全市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全力做好职能整合和工作衔接等工作,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优势。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尽快建立健全向上级监察委员会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积极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期盼,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要不断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扩充业务知识,夯实专业本领,强化学思践悟,全面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努力成为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要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遇到问题不绕、遇到困难不躲,敢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守法纪规定,遵守内控制度,带头执行准则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既懂纪又懂法,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