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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7-14
  • 作者:法工委
【文字
发布时间:2016-07-14  编辑:张飞

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已经2016年6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做好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报市人大常委会。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7日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审议项目 

法 规 名 称

提案机关

初次审议

时   间

联系单位

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市人民政府

10

常委会初审

环资工委

法工委

调研项目 

法 规 名 称

调研单位

联系单位

榆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局、法制办

法工委

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法制办

法工委

 

根据《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之规定,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审议时间,提前一个月(即9月10日前),将法规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并由环资工委负责初审,确保年度立法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