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
|
通知公告                                              更多
|
人大要闻
|
会议中心
|
人大监督
|
立法工作
|
代表工作
|
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已经2016年6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做好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报市人大常委会。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7日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审议项目
法 规 名 称 | 提案机关 | 初次审议 时 间 | 联系单位 |
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市人民政府 | 10月 常委会初审 | 环资工委 法工委 |
调研项目
法 规 名 称 | 调研单位 | 联系单位 |
榆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 | 综合执法局、法制办 | 法工委 |
榆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 法制办 | 法工委 |
根据《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之规定,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审议时间,提前一个月(即9月10日前),将法规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并由环资工委负责初审,确保年度立法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