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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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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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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0  编辑:张飞

(2018年4月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文明副主任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围绕中心议大事、服务大局促落实、认真履职求实效,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榆林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