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30日,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扶贫办主任郝海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榆林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怀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脱贫责任夯得实,贫困对象识得准,扶贫措施落得实,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大,驻村联户扶贫成效显著,贫困村发展方向明确,贫困户脱贫信心更足。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贫困底子调查不够客观实在、扶贫政策执行不够灵活到位、扶贫任务核定不够明确具体、扶贫责任落实不够严格扎实、扶贫合力凝聚不够广泛有力、移民搬迁与脱贫致富衔接难、扶贫资金严重不足、“两线合一”难度较大、贫困退出缺乏实施细则、少数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意见。现归纳整理为六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一)摸清底子,精准施策。要在进一步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分类施策。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要一律通过政策性社保兜底实现脱贫;对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贫困家庭,要一律通过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实现脱贫;对因学致贫返贫和有劳力、有文化而无技能的贫困家庭,要通过教育资助、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村组,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通过移民搬迁和产业扶持实现脱贫。移民搬迁一定要和产业扶持结合起来方可见效。搬迁地点的选择,一要考虑生活生存条件,二要考虑产业发展前景。对于适宜发展种、养、加等农牧产业的贫困移民家庭,要就地就近选择农业生产条件比较优越的农村或郊区予以搬迁,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要求发展致富产业;对于有文化、有技能、会经商、懂管理的贫困移民家庭,要想方设法选择县城或集镇予以搬迁,从现存的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中解决住房问题,通过企业定向委培招聘、扶持自主创业、优先安置社会公益性岗位等办法解决就业问题。
(二)周密部署,精准发力。要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省配套政策,力争在“强基础、育产业、谋发展”上取得创新和突破,探索榆林版扶贫模式;要在脱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规划,层层分解量化任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规划和项目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设定完成标准和时限,制定考核、督察、问责机制,使压力逐级传到下去,让责任逐级扛在肩上,把任务完成与职务晋升挂起钩来;要建立健全各项激励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要建立“多条管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整合机制,集中财力用于扶贫;要创造性地落实入学、就业、就医、大病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确保贫困群众有较大的获得感。
(三)强化协调,合力攻坚。扶贫攻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各界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政府要通过定政策、建机制、搭平台等办法,加强各方协作、沟通与调度,整合帮扶资源和力量,形成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营造人人参与扶贫、个个争着脱贫的良好局面。
(四)创新办法,攻克难题。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灵活执行扶贫政策,力争在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移民搬迁、“两线合一”、贫困退出等难题上取得突破。
(五)深化宣传,把握导向。要加大扶贫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正确舆论导向和浓厚工作氛围,用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来解读政策、鼓舞人心、凝结斗志。
(六)强化督察,严明纪律。要严格干部包抓制度、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和资金使用制度,抽调专人经常巡回检查督办,对政策落实、任务分解、措施落地、资金使用、人员到位、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问效问责。
(七)审议意见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听取和审议了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成人员就此提出“审议意见”。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办理工作,在会议闭幕后的三个月内制定落实办理方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视察和检查活动,专题听取和审议精准扶贫、移民搬迁两项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