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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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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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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0  编辑: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榆林市城市总体

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榆林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环资工委所作的《关于对榆林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8527省人民政府批准总规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执法,注重实施,着力打造榆林城市新形象,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整理汇总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1、尽快理顺规划区管理体制。《城乡规划法》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榆林总规涉及到榆林经济开发区、榆阳区、横山县的管辖范围。目前存在规划的多头管理问题,有碍完整统一的实现规划设计意图,有碍重大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建议市政府尽快理顺管理体制,确立总规的法定地位,确保榆林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2、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是确保榆林城市规划依法执行的根本保证,建议政府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坚决打击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得到有效执行。规划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违章建设的不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统筹解决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开发问题。榆林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法定地位应当受到尊重和维护。城市规划区与陕西中能煤矿采矿权范围的重合问题,孰轻孰重,要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拿出可行的方案,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一问题,以免给城市规划建设带来后患。

4、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要加快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适应市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市政府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210国道过境线等重要路段的建设,尽快解决建成区的路网不畅问题,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便广大市民的交通出行,并能尽快启动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制定历史文化名城重点文物保护的具体办法。榆林老城中的四合院等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组成部分,是榆林难得的历史文化瑰宝,具有极其重要的文物价值。要组织科研力量,对老城中的民居、四合院等作出科学鉴定,确定文物的对象和保护范围,制定出可操作性的具体保护措施,出台保护维修恢复的政府资金补贴政策。使榆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这张名片更加闪亮。

6、统筹解决规划区城乡结合部的建设问题。城乡结合部规划区的建设,应该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作出控制性规划,让村民在许可建设范围内,按照规划高标准建设,避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重复投资、浪费投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