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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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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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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7  编辑:张飞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军分区政治部: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7年12月17日在榆林召开,会期两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选举。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场安排在榆林人民大厦,会议报到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8时至12时, 14时召开各代表团预备会议,14时30分召开大会预备会议,16时30分举行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请代表务必按时到榆林人民大厦所在代表团驻地报到并参加会议。

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县(市、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并组建本县(市、区)代表团;军分区政治部负责通知和组织军分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在吴堡县代表团报到)。

市直部门的市四届人大代表,由大会会务组通知,直接到各代表团驻地报到。

三、请各县(市、区)尽快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市四届人大代表。请各位代表届时着正装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12月12日前报大会组织组(传真:0912-3868407,联系人:杨跃 13772958866)。市直部门代表和军分区代表的请假报告,直接报送大会组织组,经研究审批后方可准假。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军分区政治部应将代表出缺和请假情况核对清楚,并印制好代表编组名册,于12月12日前报大会会务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传真0912-3855815,电子邮箱:415346123@QQ.com,联系人:刘思妍 15991236996)

五、随团工作人员由各代表团审核确定,不能超过规定人数。县(市、区)代表团工作人员各4名(其中负责会议记录1名,负责会务、生活2名,信访工作人员1名)。另派随团记者2名。 军分区工作人员2名(其中驾驶员1名)。各代表团可带3辆小车,作为代表团工作用车。超过规定的人员,大会不安排食宿。

     六、请各代表团选派2名工作人员(会务、总务工作人员各1名)于12月16日下午14时至17时到榆林人民大厦神木厅报到,具体办理报到、食宿等有关会务事项。

     七、如会议日程未作调整,则不另行通知。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