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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对榆阳区贯彻落实环保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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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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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05  编辑:

检查组听取榆阳区汇报工作

检查组视察红石峡水库饮水水源地

检查组视察中能红石峡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白桂兰一行观看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图

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

检查组视察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


  7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桂兰、杨东明一行,对榆阳区、榆林经济开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陕西煤炭运销集团中能红石峡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红石峡水库饮水水源地、牛家梁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闫庄则污水处理及回运工程、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等场地的环保情况。

  座谈会上,榆阳区政府对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开发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榆阳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们认为榆阳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环评执行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全市的环评工作中名列前茅。

  白桂兰要求,榆阳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开发条例》的宣传,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学习,包括所有企业的领导班子,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大环保重点领域的环保工作,对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进行重点防治,对水源地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在保护城市水源地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广大农村、农民的水源地,要重视生态保护的治理,加强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开展实施农村环保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