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集思广益,代表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而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如何、效果怎样,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权威性。进入新时代,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对于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围绕中心大局,精心选取议题。精心选题,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人大常委会能否审议好“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并且保证审议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选好审议议题。人大常委会应重视会议议题的选取和安排,在议题内容的选择上,要坚持做到“三个围绕”,即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常委会审议议题,做到与党委的思路合拍,与政府的重点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同时,选择议题要坚持少而精、重质量的原则,遵循法律的有关规定,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每次会议安排一至两个中心议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议题展开审议,切记图形式、走过场。
二、紧密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重要保障。监督法实施后,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准确把握审议的切入点,才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监督有理有据,切合实际,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具体操作中,一要改进调研方式。综合运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保证调研活动既要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又要有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要坚持在会议前围绕审议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翔实资料,提高审议质量。二要提高调研实效。要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的需要,围绕主题进行调研,调研要深入细致,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依据。确保常委会的审议客观、公正、真实,充分体现群众观点,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工作落实。三要撰写调研报告。对调查了解的材料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实在,指出问题有理有据、抓住要害,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力争达到“三个要求”:摸到真实情况,了解工作现状,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三个明了”:议题的重点问题明了,审议发言的重点明了,提出的建议措施明了。
三、注重全面学习,提高委员素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涉及面广,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熟悉“一府两院”各方面的工作,当“全才”、“通才”。但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往往只掌握自己熟悉的专业或工作领域,在审议自己不熟悉、法律性和专业性较强的议题时,就会出现“外行监督内行”的尴尬现象,发言时往往把握不住重点,抓不住关键,影响审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通过学习来弥补自身专业的局限。一方面,要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特别是《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环节更要在法律的要求和规范下进行。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学习好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格依法审议;另一方面,要重点学习专业知识。以审议议题为牵动,对其相关的专业知识,要深入去了解和研究,来提升对审议议题的思考。学习方式还要灵活多样,根据议题的需要,可以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将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将学习专业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常委会的整体素质,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基础。
四、勇于探索实践,创新审议方式。审议方式的创新是提高审议质量的有益探索。探索建立和完善审议辩论制度,由于议题多,时间短,审议难能充分,缺乏辩论机制的匆忙表决,往往使一些重要观点和意见在形成的决议或决定中疏漏了,这种缺乏不同意见充分辩论和交锋的审议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审议质量的提高。因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某个问题要展开有效的辩论,这是体现民主化的重要手段。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度,确定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中心发言,对会议审议起好导向作用。实行延伸审议,政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随时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把问题弄清、弄准,为会议最后审议意见的形成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实行报告票决制度,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或不通过的报告,下次常委会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可以尝试建立舆论监督机制,要鼓励新闻媒体公开评议审议的重点、难点、焦点和热点,公开评议组成人员的发言质量、参政意识和议政水平,以激励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此外,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审议时也要采取多媒体技术。在审议相关报告时,利用多媒体软件制作成图文并茂的课件,让与会人员在审议时更加清晰直观,讲问题时更加有实有据,提建议时也更加切实可行。
五、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言质量。常委会会议主持人要积极引导组成人员审议发言,严格遵循“紧扣主题、就事论事、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影响工作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以及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发言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提高会中审议发言质量。要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常委会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发言内容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实话,道实情,用事实说话,通过典型的事例说明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恰如其分,抓住要害,有情况有分析,切忌空话套话一大堆。应当把解决问题作为审议发言的出发点和归宿,抓住重点,简明扼要。每位委员的发言力求丰富审议内容,起到启发他人发言的作用,以促进会议审议发言质量的提高。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尽可能让到会的组成人员、法定列席人员、应邀的人大代表在审议时都有发言机会。发言要注意克服“三种倾向”:一是“海阔天空,不着边际”的倾向;二是只“唱赞歌”的倾向;三是“乱发牢骚”的倾向。杜绝“不会说”、“不想说”、“不便说”、“不敢说”现象的发生。
六、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公民旁听。公民参与这一民主政治活动,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一种新形式。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是群众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的一种有效方式,促使组成人员不断增强参政意识,努力提高议政水平。旁听会议的公民通过合理的方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依程序提出建议、意见,也是督促“一府两院”正确行使职权的一道重要途径。它对于宣传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与审议意见,进一步扩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影响,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与公开度,以适应新时代民主法制建设对地方人大工作公开性提出的新要求。应鼓励凡年满18周岁的居民,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者,经报名、审核和批准,积极参与旁听有关市民切身利益等议题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可以通过规定方式就会议议题发表个人意见。鼓励公民旁听,势必进一步推动常委会工作创新,必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审议效果。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审议质量的最终归宿。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是集体意志的总和,重在督办,旨在落实,这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够很好地得到落实,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反馈和监督,可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审议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以“审议意见书”或“监督意见书”等形式交付“一府两院”办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办理时限,便于“一府两院”操作实施和人大常委会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二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在一定时间内认真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书面或口头反馈;三是将督办责任落实到常委会有关机构,实行对口监督,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认为办理不满意、不认真的,可以通过运用视察、询问、质询等手段,扩大审议成果,督促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对重要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常委会可以听取“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汇报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由会议进行审议,对“一府两院”办理未见成效的,常委会可对如何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审议意见得到重视,见到实效。
总之,只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在实践中大胆尝试,就能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保证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
(赵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