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助力脱贫攻坚、代表如何履职等内容的集中培训,既是人大代表丰富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地方人大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如何进一步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更好的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让代表积极履职成为一种新常态。
首先要创造代表活动平台,激发代表履职的活力。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按层级、地域划分代表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代表相对集中的地方组建专业代表小组,以利于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提高其主政督政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的各项制度,使之规范化、经常化,既要组织好代表的统一活动,又要鼓励代表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组织代表持证视察、专题调查、走访群众、召集座谈会等,使代表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创新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
加强代表之间的联系,不断提供代表履职的动力。通过联合开展视察、调查、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等方式,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采取委托代表进行专题调查、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和方法;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管理国家事务的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进而激发履职的积极性。要结合本地工作中心,不断创新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组织代表着眼全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紧抓住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决策上多出好主意,多提好建议。增强依法履职的光荣感、使命感和成就感,发挥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创造性。
建立和完善宣传机制,增加代表履职的压力。一是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一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逐一造册登记,在人代会和选民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度或每届任期内,代表必须向选民汇报一次执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以便接受选民的监督。激励代表积极工作,把权利当做责任,化压力为动力,依法履职,为民代言不懈怠。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增加参政议政能力和信心。提高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的实效,不仅能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还能增强代表为民代言为民办事的信心。一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代表提出“精品”建议,要引导代表关心注重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引导代表自觉依法办事,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二要加大督办力度,认真实行常委会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对议案和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与政府和部门对接研究办理,明确责任和要求。对办理建议不认真、不负责、敷衍塞责的要采取询问和质询的手段,促其落实办理,并组织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测评,同时向社会公告,扩大影响力。
(王学友 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