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日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雷红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质效提升年”、“执行攻坚年”、“司法改革推进年”、“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和“争先创优进位年”五大活动为抓手,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平安榆林建设
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161件,审(执)结89547件,同比分别上升4.45%和4.25%,收结案分别占全省16.72%和17.02%,结案率95.10%,高出全省平均值1.6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36件,审(执)结7219件,结案率95.79%,高出全省平均值2.3个百分点;全市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84件,高出全省平均值50件,结案数200件以上的145人,结案最多的达630件,为全省、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全省法院公正、效率和效果“三项指标”综合考核排名中,榆林两级法院连续两年位列前4位,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706件44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27人。市中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579件,一审判处严重犯罪分子116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8件,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21件,审结交通肇事、酒驾醉驾、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68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7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62件,涉及受害群众27197人,涉案标的81.39亿元,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41件,同比上升34.29%,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为20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减刑545人。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6960件,其中市中院审结4985件。坚持调判结合,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2.68%。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9478件,涉案标的156.43亿元,积极应对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86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侵权类案件4319件,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4806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十三五”规划、“五新”战略任务、全市脱贫攻坚和稳增长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进法治榆林建设。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552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59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5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作为,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76件,裁定准予执行121件。依法妥善处理推进城镇化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保障重点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发挥国家赔偿权利救济职能,受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决定赔偿3件30万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审结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13件,促进生态修复,维护公共利益。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以强化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办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76件,决定再审16件。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对每名法官收结案件情况,实行“周通报、月公示、季调度、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兑现”制度,推动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性竞争机制,实现全年均衡结案。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规范类型性案件审理,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审限管理,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考评制度,实行案件“随结随查,评后归档”常态化评查机制,倒逼提升案件质量。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全力抓好执行攻坚,助推诚信榆林建设
全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835件,执结26098件,执结率93.76%,执行到位标的额66.21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753件,执结649件,执结率86.19%,执行到位标的额39.34亿元。
依托执行“大格局”,破解“查人找物”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39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与公安机关、榆林机场、火车站合作,利用先进的人脸识别系统查控被执行人51人;与市交警支队合作,运用交警缉查布控系统成功扣押车辆60辆;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合作,开通不动产查控专网,实现对被执行人榆林房产信息的实时查控。
打好惩戒“组合拳”,提高执行威慑力。开展了“春季雷霆行动”、“冬季执行大会战”等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全年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18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0案60人,判决7案7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累计向社会公布253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34家单位签署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其出境、投资、贷款和高消费等30余项权限。50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查询冻结涉执行公职人员工资卡1177人,集中约谈135人次。
借力执行“信息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运用执行网络查控平台,累计查询车辆2800余辆,股权1900余例。全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全年共挂牌1484件,成交306件,成交金额2.75亿元,有效提升财产处置变现效率。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当场兑付现金2.48亿元。去年7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现场会在榆林召开,市中院作了经验介绍。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按照中省市推进司法改革统一部署及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扎实开展“司法改革推进年”活动。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圆满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全市法院累计有487名法官入额,其中市中院81名。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5岁,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专业素养全面提升。坚持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其中市中院组建34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团队,回归审判一线,承担审判长职责,带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735件,占全院24.03%。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制定《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清单》,实行审判长执行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三级监督定案机制,将合议庭无法形成决议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等列为重点讨论对象,审委会全年讨论案件181件。
扎实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三项指标”工作要求,经过周密调研,在全省率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2017年4月份开始,全市法院陆续成立速裁机构,全年审结速裁案件9079件,平均办案周期不超过17天,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21.32%,审判效率得到极大提升,一大批涉及民生权益的简单案件得到了快速处理。《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均专版进行了报道,去年8月,全省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现场会在榆召开,推广榆林法院经验。
优化诉讼服务,提升便民水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和“12368”服务热线、基层人民法庭“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方便群众诉讼。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加大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多纠纷快速化解方案。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08%,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为困难当事人争取各类救助资金833.18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146.1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民主。坚持以信息化助推“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各类司法信息4814项,公布裁判文书90306份,制发司法公开告知书272557份,互联网直播庭审616场,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市法院聘请725名人民陪审员,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55%。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工作,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责任担当,建设过硬法官队伍
紧紧围绕“三化”和“五个过硬”要求,大力开展“争先创优进位年”活动,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围绕市委提出的“十大战略问题研究”,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活动,创办《机关党建》、《政工通讯》专刊,加强“三会一课”、“党建讲座”、“主题党日”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深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建立党组中心组、全院法官干警等5个微信学习群,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创办“榆林法院大讲堂”,先后邀请原公安部宣传局局长武和平和原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三庭庭长戴长林作报告。举办刑事、民事、执行等专项培训班11期,参训1430人次。注重调查研究,编发《榆林审判》5期,两级法院干警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1270余篇,传递法治声音,弘扬司法正能量。以举办“院长讲办案故事”、法官论坛、演讲比赛、办案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培育先进典型。一年来,两级法院共获国家级表彰奖励6个,省级表彰奖励124个,市级表彰奖励339个,形成了追赶超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治院,持之以恒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活动。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0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3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记大过2人,开除公职2人。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全市法院系统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的工作报告,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市中院1名副院长和3名庭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履职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委会委员5名、庭长3名、审判员14名。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410名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建言献策。认真办理回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16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走访,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破解“执行难”、“涉金融案件”处置等专项活动,充分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报告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期望相比,全市法院还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的问题:执法办案压力持续加大,破解“执行难”任务更加艰巨;司法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显;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进一步完善;个别法官干警作风不实、能力不强、司法不廉,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法院院长会议、市委四届四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构建“大立案、大分流、大调解、大速裁、大执行”新工作格局为重要抓手,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全市“放管服”改革的深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三大目标”的实现和“两个更大”要求的落实。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涉金融、涉扶贫开发、涉环境整治等重点案件,为我市打赢“三大攻坚战”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积极地推进司法改革。以新时代人民司法新需求为导向,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按照中省要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阳光透明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构建“大立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让“告状难”成为历史。进一步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构建“大分流”、“大调解”、“大速裁”工作机制,结合案件类型、特点和繁简程度,通过繁简分流、多元调解,全面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充分运用大数据,稳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聚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更加坚决地维护司法权威。立足市情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实现“四个基本”和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目标任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构建“大执行”工作机制,凝心聚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歼灭战。强化“一把手”责任,一竿子插到底,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督导,推进依法执行、高效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各联动协作部门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倒逼其主动履行债务。强化对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最大限度破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问题。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强化财产保全、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等措施,切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最大限度维护和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坚决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集中惩戒曝光一批、司法拘留一批、依法判处一批,营造强大的执行高压态势。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扎实地建设法官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八种本领”,提升司法能力,加快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专题教育活动,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防范“六难三案”,严肃查处司法腐败。加大对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以及重大信访案件的重点评查通报和追责力度,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法院和重点案件进行专项督察,对查找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包庇、不隐瞒,以“零容忍”态度依纪依法处理。树牢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调研和带案指导,制定规范性的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强化审限、执限管控,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五是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视察调研,我们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动员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努力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创新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机制,积极为人大和政协开展工作,为代表和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榆林谱写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