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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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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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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4  编辑:方鹏举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日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思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立足监督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82人,起诉4290人,同比下降2.8%。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突出打击扰乱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共审查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暴力犯罪嫌疑人396人,审查起诉453人,同比下降8.4%。

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全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年来,共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6人,起诉235人,同比下降22.7%。

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犯罪,切实保障民生安全。依法加大对民生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不断强化措施,深挖监督线索,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一年来,共监督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3件,监督立案9件。

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切实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一年来,共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损害群众利益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件132人。

严厉打击涉毒领域犯罪,切实净化社会环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打击毒品犯罪职责,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一年来,共审查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21人,审查起诉181人。

二、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持续保持惩防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毫不动摇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持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充分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办案督导力度,注重对案件线索的深挖细究,不断扩大办案成果。一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85件193人,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24件63人。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预防多元使命。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着力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共完成预防调查49件,剖析典型案例57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7件,开展警示教育讲座656场次。

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省市会议精神,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两级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110名检察干警已全部按时完成转隶。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业,完善监督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4件4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5件61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共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92件(次),已纠正319件(次);共纠正漏捕82人,纠正漏罪漏犯320人。强化审判监督,共向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8件;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采取口头、书面的形式予以纠正,共提出纠正意见53件,已纠正43件。强化执行监督,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1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38人。切实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靖边、府谷县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高度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注重加强案件来源和审查机制建设,不断优化监督格局,努力提升监督实效,使监督工作更加有力。一年来,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9件,提请抗诉案件20件,提出抗诉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4件,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发检察建议52件。

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2017年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6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受理司法救助34件,发放救助金30.5万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集中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基地落成揭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一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85人,起诉42件67人。

四、坚持顶层设计,勇于先行先试,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和清涧县检察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探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为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内设机构改革精准落地。在试点过程中,始终坚持顶层设计,紧密结合榆林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建引领,将思想政治工作全程贯穿,引导全体干警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坚持“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先行先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内设机构改革精准落地,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充分认识、准确领会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明确员额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除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集体会商、检委会研究外,员额检察官按照授权依法独立办案,承担办案责任。

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前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紧紧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公益为核心,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2件;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突出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67件,行政机关已整改92件;突出做好诉讼庭审工作,确保庭审效果,层报省检察院审查起诉15件,已起诉13件,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聚焦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根基。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全面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扎实开展“追赶超越”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委托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题讲座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不折不扣地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坚持将机关党建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七个一、四结合、一提升”党建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委托市委党校举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了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充分认识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方面用好“显微镜”,对照省检察院巡视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另一方面擦亮“探照灯”,严格对照巡察工作要求,积极对定边、府谷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意识,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9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重大活动43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2件,监督意见均依法采纳。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构建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加强与媒体日常沟通,认真倾听媒体声音,及时顺应媒体关切。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对案件的督促督办、流程监控、评查评估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案件实体与程序的监督,一年来,审查后要求办案单位补送更正案件264件,不予接收案件56件,评查各类案件628件,全面提升检察内部监督制约能力。对榆阳、靖边、米脂、子洲、佳县等五个县区院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有效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检察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还有差距,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举措不够有力。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法专项编制不足、司法行政人员短缺等问题逐步显现,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面对新形势,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利用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的工作做得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市委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市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按照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思想,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二、聚焦市委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切实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省委“五新”战略任务和市委十大战略问题研究,切实找准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契合点和着力点,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一是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二是以服务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加大对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紧紧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四是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涉农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五是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的法律手段,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享受山青水绿天蓝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全力推进平安榆林建设。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保人心安定、政治稳定。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积极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坚决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型网络犯罪,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四是切实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积极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切实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立身之本。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努力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特殊作用。一是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机制;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捕、诉、侦、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加快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行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切实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助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纠正法院非诉执行案件中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三是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全面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强化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职能,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将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严格按照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始终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将改革进行到底。一是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加强沟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建立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积极推动配套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四是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重点针对近年来石油、煤炭发展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以及退耕还林、国有土地出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尝试建立《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制度》,探索成立市检察院协调指挥中心,协调案件办理,突破重大疑难案件。加强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最大程度发挥行政机关保护公益主动性,使公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增强公益诉讼工作效果,跟踪公益诉讼执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通过提起诉讼、申请非诉执行等方式履行裁判,最大程度保证公益案件执行到位,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后续效果。

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紧密结合榆林检察工作实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一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持续深化“七个一、四结合、一提升”党建工作思路,完善“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巡察定位,全面开展对下巡察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执行“一案双查”;落实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机制”,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巩固深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媒体矩阵建设,更加重视传播手段创新,提高检察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入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回头看”工作,广泛开展基层院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榆林追赶超越实现“三大目标”和发挥“两个更大”提供检察机关应有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