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日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文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依规、有效管用,全年共组织召开人代会3次,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8次,主任办公会议12次,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部,开展执法检查8次,开展调研视察3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42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人大工作与市委决策同心同向,在服务大局中体现责任担当
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人大职能,全力助推中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全力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活动,形成了《唱好“出题答卷评分”三部曲,助推榆林“追赶超越”谱新篇》等一批理论成果,深化了市情认识,凝聚了发展共识。积极投身十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或参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金融财税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园区改革等课题形成了30多项物化成果。全力推动牵头包抓的全市阶段性重大事项,榆林引黄工程总体方案已经审定,西线工程开工建设;机场二期按照4E标准启动扩建,新开通三条国际航线,包抓的各项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
(二)全力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分两次对12个县(市、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实地走访了186个村、6000多户群众,形成督查报告,制作电视专题片和图片展板,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详实资料。要求各级政府将脱贫攻坚和同步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既要抓好贫困户稳定脱贫,也要抓好“边缘户”巩固提升;既要“四化同步”发展主导产业,也要完善基础、建设美丽乡村。对镇村合并遗留问题、移民搬迁、空心村治理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向市委提出了破解思路与具体建议。
(三)全力深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向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汇报了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和省委《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6号)。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省文件、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和《审议重大事项议案实施细则》。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两大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审查批准了《榆林市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快前置审批工作进度,尽快落实项目投资,实质性推进规划实施。
(四)全力做好选举任免工作。2017年共依法任免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7人次,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8人次,“两院”工作人员37人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13人次。依法选举产生了榆林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名。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选举任命工作和各项人事任免工作全面完成,有力保障了国家机关有序高效运转。组织对1名副市长、4名局长、5名“两院”工作人员开展了履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增强了人大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
二、坚持立法引领与法律监督有机统一,在依法治市中强化法治保障
常委会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切入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依法治市新路径,全面推进法治榆林建设。
(一)着力加快立法步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立法步伐不断加快。《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颁布,《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成初稿,我市立法工作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制定了《立法评估工作规定》,规范了法规评估工作全过程,为更好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加快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综合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健康安全。对《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对市政府报送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着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司法领域一定程度存在司法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启动了“促进司法公正两年专项监督行动”,对市县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监督,主要对近三年全市民商事重点案件逐案查阅、分析解剖,并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中院关于《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两级法院切实注重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民商事诉讼环境,坚决将秉公司法、公正审判落到实处,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组织开展了禁毒工作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强化责任落实,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严打重治,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对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加强运行维护,有效整合资源,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智能化水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8件(批)次、129人次。
三、坚持促进发展与改善民生同步发力,在监督问效中诠释为民情怀
常委会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紧紧抓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持续监督,坚持跟踪问效,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持续助推经济转型。对全市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把发展壮大现代特色农牧业作为培育经济新动能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打通生产、加工、销售、市场四个环节,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特色农业转变、单一产业向多元化转变、个体经营向合作经营转变、传统购销方式向电子商务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对我市沿黄生态经济林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各级政府统筹兼顾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观赏效益,把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与脱贫奔小康结合起来,与黄土农耕文化和生态观光旅游结合起来,与建设国家黄河公园结合起来,与沿黄土石山区生态示范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二)持续促进民生改善。常委会把推动教育、卫生、养老三大领域民生改善作为本届工作的发力点,作为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的突破口,年年抓,持续抓,扭住不放,一抓到底。2017年为全市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各调整增加财政预算5000万元。围绕“学有优教”,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管理改革和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灵活适用的编制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薪酬评定机制;加快启动《榆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快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切实提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围绕“老有所养”,要求市政府以“落实政策、完善规划、推广经验”为重点,创新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养医相结合”的养老体系。围绕“文化共享”,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四馆两中心”建设进度,力争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鲜明榆林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围绕“绿色宜居”,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塞上环保世纪行”活动和监督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将79个环保问题以一张整改清单、一盘影像资料、一份限期整改通知分别反馈各县(市、区),跟踪督查,监督整改,7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他5个问题正在整改落实。
(三)持续强化财经监督。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计划监督和预决算审查,全程参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督实效。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听取审议了全市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明确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将2016年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督查范围,对审计查出问题较为突出的3个县区和5个部门进行了跟踪督查,持续监督问题整改。对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摸清了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和存在问题,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坚持指导支持与服务保障协同推进,在规范履职中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最重要、最直接的途径,牢固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理念,不断厚植能力基础,强化服务保障,激励依法履职,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一)积极规范代表履职。2017年培训市人大代表及各级人大工作人员600多人次,换届以来累计对304名代表进行培训。制定了代表履职手册,对27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在榆3名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年一评,代表履职制度化、规范化步伐明显加快。
(二)积极支持代表履职。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将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代表活动有效开展。制定了《榆林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先后邀请17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让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发挥专业优势、展现个人能力、体现自身价值。
(三)积极办好代表建议。及时召开交办会,列出办理清单,夯实办理责任,明确进度要求。加大重点督查、专题审议力度,对所有承办部门和部分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公开发布,提高了办理单位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45件建议全部办结,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五、坚持自身建设与强化基础齐抓共促,在恪尽职守中树立人大形象
常委会始终把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履职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手抓机关建设,强化服务保障能力;一手抓联系指导,夯实县乡人大工作基础,全面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发展,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忠诚担当、奋发向上的人大机关形象。
(一)重视机关自身建设。修订完善了30多项规章制度,机关党建和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效能明显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了“学习十九大、走进新时代”等6次内涵丰富、载体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三项机制”,将一批熟悉法律、经济、行政工作的专业人员充实到人大工作部门,强化了人大机关工作力量。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争取资金300多万元,建广场、改危房、修村部、安路灯、兴产业,推动包扶村走上稳定脱贫致富的路子。
(二)重视指导基层工作。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向市委常委会作了关于解决基层人大机构编制问题的专题汇报,并在府谷县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12个县(市、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全部实现编制单列,基本形成了“六委一室”的工作机构格局。全市161个乡镇全部设立了专职人大主席,33个街道和办事处有23个配备了人大工作专职负责人,基层人大任务重、力量弱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重视人大工作宣传。编办《人大工作简报》47期、《榆林人大》6期、《人大公报》8期,及时记录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及时宣传报道了各级优秀人大代表的履职经验。举办了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会,在各级媒体宣传报道人大工作300多条,3件人大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人大新闻奖,传播了人大声音,展现了代表风采,树立了人大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委对人大工作给予了高度信任和充分支持,多项重大事项委托常委会牵头开展,多项重大决策征求常委会意见;“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办理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努力尽责履职。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与宪法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很多不足。比如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还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手段还不够有力有效;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还不够密切,激励鼓励代表充分履职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要求,为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聚焦新时代主要任务,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两个机关”作用,坚持围绕中心议大事、服务大局促落实、认真履职求实效,为榆林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和“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和依靠市委领导,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2018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任务,做到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重要工作向市委报告,市委交办的任务按时完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市委意图顺利实现。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为坚持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有力的宪法保障。常委会将严格落实中省要求,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人大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颁布《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榆林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榆林市节约用水规定》和《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行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三)全面服务工作大局,着力促进改革发展。以推动“三大目标”、打赢“三场攻坚战”、落实十大战略问题研究成果,以及推动事关榆林追赶超越大发展的27项重大事项等中心工作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审查科创新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全市园区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对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和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储备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市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强化预决算监督。对《预算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6月底前市人大和府谷、米脂两个试点县人大完成与本级财政支付系统联网工作,年底前其余县(市、区)人大完成与本级财政支付系统联网工作,实现全市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责成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向常委会报告工作,持续监督整改落实,坚决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继续采取半年一调研、年底报告测评等方式推进“两大议案”办理。
(四)全面开展有效监督,努力增进民生福祉。2018年重点对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养老、城建、生态、司法和社会治理等八大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用高质量的民生保障水平和公平安全的发展软环境支撑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榆林就能享受到大城市一样的教育、就医和养老服务,吸引更多的投资商、企业家、各类优秀人才和有识之士来榆林投资兴业。脱贫攻坚方面:听取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中省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和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全面小康同步发展,推动稳定脱贫、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教育方面:审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听取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管理改革和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创办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优质教育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卫生方面:审查市政府关于市直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联合体(医共体)建设和镇村一体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创办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优质医疗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全市医疗服务综合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方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持续跟踪监督,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城建方面:听取第五版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市政府关于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榆林中心城区棚改工作和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积极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补齐短板、优化提升。生态建设方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榆林塞上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司法方面: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持续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研判剖析前两年民商事经济案件审判后的执行情况,听取市中院关于审判执行专项工作报告,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社会治理方面:对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强化人大信访工作,加快法治榆林、诚信榆林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安全感、更有幸福感。
(五)全面优化保障服务,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日常联系,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和完善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安排“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支持代表依法参与“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活动,探索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集中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力争让所有市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骨干在本届内至少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培训。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采取集中交办、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有效督办方式方法,更好地让代表建议“开花结果”。
(六)全面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升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快推动建立适应“两个机关”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作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进一步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承办好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第十九次会议。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全面提升人大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大、信任人大、支持人大。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聚力前行,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