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编辑:张飞
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在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强调,精确把握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全力推动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治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座谈会精神,通报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实施意见》指出,根据11月11日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2月春节前设立我市两级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李文明强调,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人大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两个机关”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履职成效的一次检验。各县市区人大要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动员部署,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市两级人大要随时保持与本级党委、纪委的联系沟通,坚持“依法、精准、高效”的原则,精确把握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先市后县的步骤进行,市级监察委员会要在2017年12月底前产生,县级监察委员会要在2018年春节前产生;同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每一步都于法有据,切实为推动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助力追赶超越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