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4月2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28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拟许可3­—5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财政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先进办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选情况的汇报;听取《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先进办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以及建议名单;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督查扶贫、脱贫工作成效和扶贫干部工作状态的安排意见。
会议指出,市级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预算安排科学、合理。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全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严格预算执行,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和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争取三年内解决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入园难、养老机构不健全、部分中小学教学设备陈旧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和政府债务管控,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