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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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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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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0  编辑:

 

会议现场

2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春临,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政府办、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际出席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等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人事任免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榆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是全市环保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强化综合整治,狠抓执法监管,全力配合中省两级环保督察,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榆林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96天,稳居全省第三,“榆林蓝”已成为一张生态新名片,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会议还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28日至32日召开,会期两天半。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应出席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为389名。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胡志强指出,距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还有10天时间,各项工作任务很重,希望筹备人员要继续保持良好会风、严格把关文件材料、认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依法组织好选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成功。

胡志强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言和工作承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在新的岗位上一如既往地踏实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榆林“追赶超越”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