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0 编辑:
会议现场
2月1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17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审议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榆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听取市发改委关于计划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听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及重点工作安排表和重大事项清单;听取和讨论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讨论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日程(草案);听取榆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和讨论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其他有关事项;听取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会议对各项议题提出部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