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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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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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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27  编辑: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930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全市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市政府不断加大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力度,进一步挖掘长城文化内涵,我市长城沿线旅游业得到一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旅游规划严重滞后;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古长城保护现状堪忧;长城沿线缺少精品景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着力做好旅游发展规划

目前,在我市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区域统筹发展理念,统筹考虑我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整体方向,科学定位,统一规划,尽快出台《榆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榆林市长城沿线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先导作用,将我市长城沿线旅游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长城文化,打造边塞旅游廊道。长城沿线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型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要有主动转型的战略思维,切实把旅游业发展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重点在不断完善长城沿线文化、能化、生态农业旅游上下功夫,推动全市长城沿线旅游业有序发展。

    (二)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旅游统筹发展平台

一是理顺长城沿线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职能,完善人员配置,增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旅游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与工作职能相适应。二是改善景区经营管理机制。以产权改革为核心,推动旅游景区事业单位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按照PPP模式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和经营,通过注入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模式等,加大景区开发建设力度。

(三)保护先行、合理利用,处理好长城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长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是长城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市长城沿线有高家堡、波罗堡、怀远堡、镇靖堡、安边营、砖井堡、盐场堡等大型军事性营堡,俗称“三十六营堡”,其特有的历史风貌、山川形势、城池架构、古建民宅、风土人情,都蕴藏着各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建议市政府依托长城遗址、长城沿线城址、烽火台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打造榆林长城遗址文化旅游集中展示廊道,突出长城博物馆、展览馆、大型长城边塞实景再现建设。同时处理好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引导文物保护者和旅游工作者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在依法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四)深度挖掘、重点开发,打造精品景区景点

我市因长城、边塞积淀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因长城而形成的经济、文化融入到了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发展长城沿线旅游业,必须更加深入地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集中力量、集中资金,确定和打造龙头景区,引领和带动整个长城沿线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长城沿线各县区还应充分利用能化基地、特色农业等新看点,重点开发能化工业旅游基地、现代农业观光游等旅游业态,进一步凸显长城沿线能源工业文化与生态农业文化的潜在价值,不断丰富旅游产业发展内涵。

    (五)准确定位、广泛宣传,树立旅游品牌形象

一是要围绕边塞文化,统一设计制作长城沿线旅游宣传标识、标准形象宣传画面、旅游宣传口号,加强研发一些能够代表长城文化、边塞风情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打造长城边塞形象品牌,切实提高我市长城沿线对外旅游的知名度。二是要充分调动文学、艺术、新闻媒体的积极性,深挖长城文化内涵,编写系列丛书,创作具有边塞特色的剧本,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促销。三是要周边邻近旅游区宁夏、甘肃、内蒙、山西等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宣传旅游线路,打造跨地区旅游品牌,切实提高我市长城沿线旅游综合经济效益。

(六)落实审议意见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长城沿线旅游工作情况,组成人员就此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制定办理方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回访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