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张生平等58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二号议案”)。会议认为,我市长城沿线已经纳入《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多个中省重要规划。加快推进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是我市“十三五”时期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和“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的关键所在,体现了榆林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榆阳、横山、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六县区要高度重视“二号议案”办理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目标落实到位,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为此,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稳步提升”的发展方式,以中心城区、县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点,做美中心城区,提升品质;做优县城,宜居宜业;做大集镇,补齐功能;做好乡村,共建共享,市县长城沿线城镇带区域互联互通适度开发、有序建设、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城镇带,成为面向大关中,牵手陕甘宁,辐射大西北,连接京津冀,结盟呼包银,融入新丝路的区域中心战略高地。
二、空间布局
按照“宜居宜业、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的原则,通过交通网络组织引导空间布局,突出中心城区,发展副中心县城,完善特色县城,优化提升重点村镇,形成“12333”的长城沿线城镇带空间布局。“1”即榆林中心城区;“2”即神木、靖边两个副中心县城;“3”即府谷、定边、横山三个县城;“3”即打造30个重点镇;“3”即打造300个美丽乡村。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榆林市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榆林中心城区建成中国宜居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9%,打造成为“山水融城、绿脉绕城、城园结合、古今一体”的塞上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二)神木县城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3%。靖边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城区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8%。神木、靖边两县同时要加快推进撤县设市步伐,强化副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功能。
(三)府谷、定边、横山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府谷县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0%;定边县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1%;横山县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
(四)依托资源条件,根据综合型、能源化工型、农副产品加工型、旅游服务型等特色,在长城沿线合理布局30个重点镇,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五)沿线重点建设300个“四美乡村”,每县区50个左右。
四、建设重点
(一)科学编制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区域统筹、科学发展的理念,打破行政界限,科学谋划城镇建设、美丽乡村、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保护、文化旅游。今年年底前,市建规局负责完成《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规划》。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县、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等6县区同步编制县域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实施方案。
(二)统筹推进城镇一体化发展。榆林中心城区要按照“东限、西拓、南控、北禁、中优”的空间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好“一城四区”关系,精心编制好第五版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中心城区“一张图工程”;着力推进“六河治理”,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管理两大“短板”,推进市政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热、通信管廊、智慧城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神木、靖边要按照副中心城市定位,全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地下地上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现代服务功能,确实起到聚集产业和带动周边城镇的功能。
府谷、定边、横山要大力实施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着力抓好供水供气、市政交通和管网建设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区绿化等项目,推进城市地上和地下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县城环境,强化以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和过境铁路、公路、河流沿线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
长城沿线30个重点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现代综合型、能源化工型、农副产品加工型、旅游服务型等特色,注重向产城融合、镇园一体的新型城镇模式发展。
长城沿线选择300个村庄,一方面坚持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水田林路综合规划、沙塬梁峁沟综合治理、林草畜粮果综合开发的方针,形成一村一品规模,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积极实施文化、教育、卫生、社保、商业设施五覆盖和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绿化、住房六到户工程,保持村容、院貌、家舍干净整洁,建设民俗文化体验型、乡村观光休闲型、现代农业发展型、传统村落保护型、特色工业带动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乡村,全面达到省级美丽宜居乡村标准。
(三)全力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引领、主动转型”战略,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断提升特色产业水平,带动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坚持高端化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国家级煤炭基地、煤电基地、煤化工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区,建成“高端、清洁、环保、安全”的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基地,努力成为支撑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引擎和国家能源版图的重要一极;改造提升现代特色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精心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扶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新兴服务、商贸流通、生活服务等第三产业,提升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业,将文化旅游业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强化文化旅游产业与现代农业观光园和现代能化产业园等相关产业的互动融合,构建完整的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大幅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比,全面构建高端低碳现代产业新体系,有效聚集城镇人口,提高城镇居民收入。
(四)加快城镇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省支持,构建长城沿线城镇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四纵四横一环”高速路网;全面实施国省道升级改造工程,形成“十二纵十横五连”普通国省道路网;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乡镇道路等级化、村村通公路,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公路通达网络;全面加快铁路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包西高铁、蒙华铁路等重大项目,加快干支线铁路和沿线集运站建设,构建以高铁、城际和东出南下外运通道为主骨架,地方支线为补充的外通内畅、适度超前的“五横八纵”普通干线铁路网和“三横五纵”支线铁路网;改扩建榆林机场,加快府谷、定边民用机场建设,从而全面提高交通运输水平。
(五)全面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抓好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为主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市县两级启动建设一批城市规划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体育中心等文体设施项目。统筹加快重点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社区养老、健身广场、农贸市场等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
(六)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发扬榆林治沙精神,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矿区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区域铁路、公路、河流沿线绿化工程建设。巩固“三北”防护林治理成果,推进陕北高原大绿化,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绿色长城。全面加强矿区、产业园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强化长城沿线城镇带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单位GDP能耗降低15%。林木覆盖率提高3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及重点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七)加大长城保护力度。坚持“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长城保护修缮、文物单位保护以及机构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长城的行为;注重挖掘长城文化内涵,促进长城保护与文化、旅游发展的相互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要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宏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规局),负责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镇也要尽快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逐级落实责任。市政府在制定《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规划》的同时,要把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时限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明确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推进项目的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把任务落实到县区、部门和镇、村,形成上下一致、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榆林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拓宽融资渠道。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争取中省有关项目和资金的支持,逐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采取PPP等方式,积极推行市政工程的市场化运作,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大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投入。“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公共服务建设投资总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
(四)建立督查体系。建立长城沿线城镇带建设的指标评价体系,以及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加强招投标及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监督权。
(五)强化人大监督。市政府每年年底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议案办理情况,主要承办部门每半年要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度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不定期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把办理该项议案列为工作重点,通过审议、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实行监督,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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