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慕探建等17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议案》(以下简称“四届人大一号议案”)。会议认为,无定河流域既是榆林人口聚居地区,又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比较薄弱的地区,也是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启动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对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省政府已经将此列入《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为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市政府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尽快启动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此,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三区一高地”和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遵循生态保护规律,尊重无定河特性,结合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县为主、项目支撑”的思路,紧扣“安全、生态、景观、产业、文化”五条主线,全力推进“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产业发展、文化旅游、规范管理”六大板块建设,努力实现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治理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的原则。
(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施治的原则。
(三)问题导向、规划统领、机制创新的原则。
(四)保护优先、恢复为主、适度建设的原则。
(五)分阶段、按区域、差别化治理的原则。
(六)本土化、民俗化、产业化建设的原则。
三、治理范围
原则上实行全流域综合治理。干流涉及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米脂、绥德、清涧、子洲8八个县区,支流涉及神木、佳县两县,考虑到我市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产业布局的合理性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完整性,决定将吴堡县也纳入治理范围。这样,治理范围包括除府谷县以外的十一个县区。
四、治理期限
2016年至2026年,用10年时间,分两期完成。一期工程赶2020年底前完成,以河道治理、水污染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办理工作实现初见成效。二期工程赶2026年底前完成,以生态和产业建设为主,办理工作实现大见成效。
五、治理重点
(一)干流治理。一是王圪堵水库以上,重点建设蒋家窑则、雷河嘴水库工程和金鸡沙水利风景区、统万城景观区。二是王圪堵水库至绥德县崔家湾镇,全线治理,不留空白。
(二)支流治理。一是榆溪河榆林城区段,重点是芹河等3条支流在城区的交汇口和红石峡水利风景区;二是芦河靖边县城段;三是芦河横山县城段;四是大理河子洲县城段;五是淮宁河田庄段。
(三)产业发展。以“一村一品”和乡村旅游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农、林、牧、副、渔等产业。
(四)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为抓手,开展污染整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工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开展堤防加固、节水灌溉、灌区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等工作。
六、治理目标
(一)防洪保安。新修和加固堤防及护岸,清障疏浚,确保干、支流沿线安澜惠民。
(二)污染防治。流域内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有村庄的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所有企业污水处理达标,固体废弃物有效处置,沿河水质全部达标,整体水质达到Ⅲ类。
(三)生态保护。通过建设河道水体景观、生态湿地、两岸绿化、水土保持、美丽乡村等项目,建立严格的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纳污管控等制度,形成主河道及其两岸自然景观和人工景点相互映衬的绿色生态长廊。
(四)产业发展。沿河村庄全部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进行改造;沿河灌区全部进行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全流域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特色产业,形成集旅游观光、水产养殖、特色农业、田园经济、新型产业、优质服务为一体的新兴产业带和沿河宜居县城、滨河小镇、观光景区、风情新村错落有致、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带。[Page]
(五)人文景观。依托沿河人文古迹和自然特色,建设富有草原游牧、黄土风情、边塞烽火和水文特色的景观,形成沿河文化、旅游、休闲景观长廊。
(六)规范管理。建成防洪保障、污染防治、水资源调配三个信息化管理指挥系统;建成水文、水质、水保监测体系;制定《无定河流域管理条例》和《无定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法规和规章,实现依法管理、合理利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届人大一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要组建工作组。
(二)逐级落实责任。县区政府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污染企业的监管、水质安全的监测等工作;各厂矿企业是造成污染的主要点源,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污染检测治理和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政府相关部门是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制定工作预案,组建工作机构,指定包抓领导。
(三)加大投融资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的体制和机制。要积极争取中、省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治理工作。要通过打包项目和尝试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监管机制等办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
(四)严格任务考核。市政府要与县区政府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每年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治理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任务完成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约谈主要责任人。
(五)健全督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抽调监察、审计、质监等单位组成督查室,对招标投标和资金使用等实行监督;市环保、林业等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偷排乱排和偷牧夜牧等行为;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强化人大监督。市政府主要承办部门每月要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治理进度;市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次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每年要专题审议和研究两次治理工作。县区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审议、视察、检查、调研等办法对治理工作实行监督。各乡镇人大要高度关注治理工作,把治理工作自始至终置于各级人大和代表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