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全市一盘棋和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战略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对南部县的扶持力度,南部县也要更加充分地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上不掉队、不拖腿。
二、紧密结合全市城镇化正处于快速推进阶段,积极引导南部县人口到条件比较优越的榆林中心城区和各个县城去发展。对走到城镇的南部县群众给予同城待遇或更加优惠的待遇,使他们能够站得住和发展起来,把异地扶持作为振南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
三、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振南工作思路和重点。把投资重点放在南部的县城和重点镇,放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能够发展的重点产业上,放在重点民生项目上,使南北县区在公共服务上基本实现均等化。
四、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把南部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列进国家的扶持盘子中,用足用活中省的扶持政策,把中省市的扶持资金捆绑使用在确实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上。
五、要调整优化北部县区对南部县的对口帮扶机制。鉴于横山县自身财力非常困难,不再参与对南部县的帮扶工作,北五县对南六县的对口帮扶要作适当调整。
六、要认真总结振南工作,不断完善振南机制。一是加大对有偿资金回收力度,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有偿资金清欠工作。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振南资金的专项审计,促进振南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三是进一步做好振南项目的储备工作,安排相关的课题和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做好项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