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下旬,农工委对市政府办理落实《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审议意见》工作情况进行了回访。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落实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责任落得“实”。市政府接到人大“审议意见”后,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按照部门业务分工,决定由市农业局牵头并全面负责办理落实工作,市工信局协助农业局办理落实网信平台建设方面的1条“审议意见”,市人社局配合农业局办理落实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制度建设方面的4条“审议意见”,并与农业局共同组织实施榆阳区余兴庄办事处赵家峁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余12条“审议意见”全部由农业局负责办理落实。紧接着召开农业、工信、人社三家承办部门会议,具体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提出办理要求,严格限定办理时限,要求三家承办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
(二)精神吃得“透”。市政府和三家承办部门考虑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偏差和失误,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拟定办理方案时,对中央历年“一号文件”精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社保制度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中省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规等进行反复研究,将人大“审议意见”精神与之逐条对接,寻找两者之间的最佳“契合点”,确保所采取的工作办法和措施,既能有效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深入开展,又能确保广大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比如,在办理落实完善农村社保制度建设方面的4条意见时,慎重采取了“试点先行”的办法,这样做虽然办理进度放缓了,但办理质量提高了。这种“求好”精神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值得提倡。
(三)工作做得“细”。市农业局作为办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主要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处处超前谋划、事事细致安排。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重头戏”,面广、量大、点细,必须“细”字当头。考虑到这项工作政策性和法律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实际,在宣传动员阶段,公开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简明扼要地讲解了“为什么要确权?”、“由谁来确权?”、“怎样确权?”、“确权要达到什么目的?”等热点问题。为了确保调查摸底的准确性,狠抓了市、县、乡、村、组五级工作人员的培训,而且把培训重点放在村、组人员,宁多勿少(每组至少3至5人)。为了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包县区督查责任制,坚持不间断巡回检查指导。
二、办理落实工作的不足之处
从回访情况看,这项“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基本面较好,成效也比较明显。美中不足的地方是进度稍显缓慢。这主要是由“审议意见”自身的政策性和法律性强、时间跨度大、办理难度高、牵涉层面广等特性决定的。截止10月底,17条“审议意见”中,已经办理到位或基本办理到位的有11条,正在办理的有6条,办结率为64.7%。正在办理的6条“审议意见”的具体情况是:
第一,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制度方面的4条意见。这4条意见的主要精神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保制度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保差距,着力推进城乡社保并轨,建立健全流转双方风险防范机制。目前正在榆阳区余兴庄办事处赵家峁村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试点示范,可望于2016/2017年度在全市总结推广。
第二,关于设立县区仲裁庭和乡镇调解中心的意见。目前,榆阳、定边、靖边、佳县、吴堡、清涧、子洲七县区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庭的建设工作,其它五个县的仲裁庭建设工作和全市的乡镇流转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之中。
第三,关于建立资产抵押担保等融资中介机构的意见。市农业局与农业发展银行等单位进行了多次对接,有的已经基本达成合作意向,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三资”信息录入后,即可进一步协商实施层面的有关问题。
三、今后加强办理落实工作的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的有益探索,引领着今后农村发展方向,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外阜在这方面已经先行先试了一步,有的地方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我市的试点工作也已经全面铺开。市区两级政府及其农业、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在学习借鉴外阜经验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强力推进。特别是在制定章程、清产核资、股东核定、折股量化、股权界定与配置等环节中把好政策关和法律关,保护好群众利益,在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积累提留等环节中加强监管,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总结出适合我市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全市推广应用。
第二,抓紧筹建县区仲裁庭和乡镇调解中心。从回访情况看,这一条“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力争赶明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第三,全力搭建资产抵押担保融资中介服务平台。这一条“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与资产确权登记和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在抓紧推进农村“三资”确权登记和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金融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协商,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搭建农村“三资”抵押担保融资中介服务平台,为农村发展、农民致富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第四,建立健全流转双方风险防范机制。目前,我市流转双方风险防范机制尚属空白。这一机制的建立是破解农民离土之忧和业主抵御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把此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社保制度建立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全市普遍建立起经营有计划、风险可防控、管理守规范的农村经管新机制。
综上所述,农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条件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广大农民的认可度较高。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具体实在,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总结分析准确到位,提出的改进办法和措施客观可行。只要坚持不懈把这些办法和措施贯彻好、落实好,这项“审议意见”就一定能够得到圆满落实,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就一定会明显加快、流转水平就一定会明显提升。
最后,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这个报告。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