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李炳范报道) 榆林是国家优质煤炭供应重要基地,是全国油气当量第一大省的核心区域。而与富集的矿产资源相比,水资源日渐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
数字:
水资源利用可见一斑
我市煤矿的特点是分布范围广、排水点距离远、排水量差别大。神府矿区井下排水量较小,榆神矿区和榆横矿区排水量较大,总体分布为东北部水量小、西南部水量大。目前,全市煤矿排水量每天13.56万立方米,复用水量5.12万立方米,外排水量8.44万立方米。预测到2030年,总排水量每天68.87万立方米,总复用水量22.09万立方米,总外排水量46.77万立方米。
神府矿区属较缺水地区,生产煤矿只有红柳林煤矿、大柳塔煤矿等5座煤矿有多余水量外排,其余基本无外排;榆神矿区外排水量较大,除个别煤矿矿井排水全部回用外,大部分外排,排水量较大的有榆树湾煤矿、锦界煤矿、凉水井煤矿、金鸡滩煤矿,每天外排水量分别为0.68万立方米、2.2万立方米、0.8万立方米和0.36万立方米;榆横矿区大部分煤矿处在建设初期,只有小纪汗煤矿开始生产,每天排水量1.43万立方米,复用水量0.39万立方米,外排1.04万立方米。
我市大多数煤矿排水经处理后优先供本矿井生产用水,富余排水供其它工业企业和生态利用或排放。截至2014年,黄委会、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累计给神华等26家电厂、兰炭、煤化工企业年配置矿井疏干水1469万立方米。
石油开采主要分布在靖边、定边、横山、子洲四县,开采方式为注水式开采。注水水源分为两部分:一是原油分离出的污水处理后回注,二是打井取地下水注入。2014年,全市原油产量1231万吨,吨油新鲜水用量约1.5立方米左右,全年新鲜水用量约为1846万立方米。天然气开采主要分布在定边、靖边、榆阳、子洲、米脂一带,采气厂用水主要是气井施工、天然气净化、加压站生产、生活用水等,用水量较小,单个采气厂新鲜用水量一般每天在300立方米左右,目前全市7个采气厂年总取水量为60多万立方米。
形势:
资源开发中水污染不容乐观
目前,在煤炭资源开采中,采取疏干排水和综采工艺对地下水含水层破坏非常大,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水流量减少。监测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2年,昌汗界地下水水位下降了12米,在采空区上部形成一大片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导致地表径流减少,榆溪河地下水下降、水量减少,对红石峡水源地及周边地下水涵养体系造成影响。窟野河流域上游的母河沟泉域、哈拉沟泉域,由于煤矿开采,流量分别减少了90%和64%,双沟大泉、龙泉寺泉水、沙渠泉水等已干涸。窟野河中上段煤矿开采集中区村庄民用水井水位下降显著,个别已经干涸。根据温家川和高家堡水文站40年资料分析,由于煤矿大规模开采和水资源大量开发,窟野河和秃尾河的年径流量分别由上世纪60年代的7.67亿立方米和4.34亿立方米锐减到90年代后期的1.79亿立方米和2.52亿立方米。
水质受到污染。一方面,煤层开采后,上部岩层的垮落和导水裂隙带的形成,使水质较差的地下水进入巷道与水质好的地下水产生混合,造成污染。另一方面,矿坑水无序排放,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产生污染。据调查,矿坑排水中含有大量煤颗粒及其它有机物,对水环境污染较大。煤矿的排水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地表水体及水生态环境。
油气开采对水的依赖性较强,必然使水环境受到很大的破坏。一是水位下降。石油开采需要打井注入大量的新鲜水,造成采油区周边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到周边乡镇和群众的生活用水。另一方面是水质受到污染。深井回注水主要为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污水,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严格的回注标准,是否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尚无定论,但根据回注水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开采显示,潜在影响较大。同时,报废油井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井内密封早已腐蚀破坏,地下水极易受到石油的污染。[Page]
审议:
把脉开发中的水资源保护
2015年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以及市发改、水务、能源、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本着规划先行,先后编制了《榆林市矿井水综合利用规划》《榆溪河流域供水与水源地保护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把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保护纳入规划管理工作之中,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力促达标排放。先后督促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等13家油气开发企业建成了36个联合站、72个输油站、112个加压站,使1520多口油井实现了管输,98%的含油废水实现了同层回注,达到了“零排放”,督促银河薛庙滩煤矿等231个煤矿建成了矿井废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市水务局累计建成164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对地下水的水量、水位进行常规监测,高度重视矿井疏干水配置工作。
7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工作报告以及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在分组审议中,针对当前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水质污染严重、违规偷排、循环利用效率不高和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严格执行《榆林市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健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市政府要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的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进行统一监管。建立由发改、水务、国土、能源、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加强监管。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打击违规偷排和超标排放行为。要督促油气企业建立用水统一调配机制,合理有效利用生产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同时,加大水资源保护监测站点建设力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严格要求能源开采单位对开采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水资源保护方案。(原载2016年3月16日榆林日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