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0年7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共举行常委会会议48次、主任会议106次,组织视察活动26次,形成视察调研报告96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30项,听取、审议、审查批准计划、预决算及审计报告39项,提出审议意见292项,作出决议决定57项,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3人次,为全面推进小康榆林、幸福榆林作出重要贡献。
365bet即时比分从即日起开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专栏,全面介绍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喜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召开。
(本网通讯员张箐报道) 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面对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经济走势发生重大变化,国家产业政策重大调整的新态势,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市委、市政府坚持稳增长、调结构、建生态、惠民生以及在全省率先把榆林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对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几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认真分析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把脉全市经济发展态势,推动财政预算科学管理,助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以建设能源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强化产业园区发展、加快重大社会事业项目为抓手,为榆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把脉经济社会发展态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晴雨表”。2015年7月21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主任会议上,传达和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部分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及省委书记赵正永在7月15日省委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之后,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及时出台工业稳增长意见、完善重点项目巡查机制等政策措施,全力开拓工业品市场,建立重点项目巡查机制,开展“千干联千企”行动。市级领导深入县区调查督导,定期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稳定了社会预期,坚定了企业信心,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当前榆林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会议提出,坚持效益导向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现有产业项目进行分类研究,对症施治。同时,根据经济新常态和市场变化情况,选择储备一批新项目,积极稳妥地完成新旧项目替换。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帮扶解困措施,救活符合产业政策的大批能化企业,为榆林发展保元气。对民营企业进行全面会诊,通过“一企一策”“综合施策”等办法对民企进行救助。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确保农业丰收、农村稳定。同时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注意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要认真研究第三产业面临的困难,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要认真研究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相配合、相适应的新机制等。
2015年7月22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市政府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财政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财源、保民生。
2015年7月31日,在榆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充分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和听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及其各相关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会议指出,从发展速度、投资和发展后劲、财政收入等情况看,我市经济与社会面临形势严峻,要顺势而为,突出重点。我市要坚定信心,充满希望,敢于面对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善于迎接各种挑战。市县两级要认真抓好中省相关精神以及[Page]8条措施,切实做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使我市经济在后半年能“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稳中有进”。
“会诊”实体经济 破解难题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对宏观经济“把脉”的同时,更在微观经济实体经济上展开“会诊”。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要求提振信心渡难关、破解难题促发展。2013年12月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上,听取和讨论了市金融办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处非办关于民间借贷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的报告等。
在充分肯定市县区委、政府把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处置民间借贷、非法融资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困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会议认真研判发展形势和剖析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后指出,面对榆林民间融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寒冬,一定要坚定必胜信念,综合施策,渡过难关,迎接榆林经济的春天。
针对能源经济是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和三十二次常委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能源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在稳增长、调结构的宏观产业政策指导下,结合榆林传统产业的优势,继续做大做强我市的能源经济。2014年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回头看”。
“园区化承载、集约化发展”是榆林既定的发展思路。为此,2014年9月10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产业园区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空港生态区及榆阳、神木等6县(区)13个园区的21个产业项目,举行座谈会11次,分别听取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产业园区和项目实施单位的汇报。10月17日、2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和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业园区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园区定位,切实抓好规划实施,避免和解决各产业园区同质化竞争问题,引导园区向规模化、特色化、有序化发展。
监督财政预算 集中财力办大事
监督财政预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科学决定预算调整”的办法科学管理预算,较好地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管理原则,各年度支出重点适时转移在“美丽榆林、幸福榆林、畅通榆林”建设上来,极大地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2015年3月26日和2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和三十八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要求,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进财政稳健运行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民生保障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等。
2015年10月30日和11月4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次和一百零二次主任会议上,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上述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执行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增加13亿元,其中市级收支预算增加7.86亿元,这一安排符合榆林的实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中省关于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的政策要求。会议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榆林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预算调整[Page]13亿元。会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债务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2015年11月11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榆林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榆林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通过这一报告。会议强调,财税部门和审计机关为壮大和管好榆林的“钱袋子”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预算收支管理量大面广,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空间仍然存在,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税收任务。(原载榆林日报2016年3月8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