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对市级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
榆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关于对市级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级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级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在改善民生和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市人民政府在管理和使用债务资金工作中,也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偿债机制尚未建立,财政负担逐年加重。根据调研,市人民政府没有成立统一的债务管理机构,政府性债务管理权限分散于财政和项目建设的实施部门和单位,造成一方面举债和管理使用脱节,另一方面举债与偿还脱节。随着偿债高峰期即将到来,市本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偿债能力明显不足,已经出现以新债还旧债现象。
(二)土地运作机制不活,储备量不足。土地出让收益是市政府提交常委会举债报告中主要的偿债来源,调研表明,举债报告中偿债的具体措施落实不力。表现在:一是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土地储备与运作上宏观调控不够,盘活土地存量能力不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虽然近年来土地储备量在不断增加,但边角、低价土地居多,加上规划和相关手续滞后,形成了土地变现量少、周期长的局面。如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政建设举债8亿元的偿债来源市政府承诺为两部分土地的收益,一部分是南郊农场、城郊林场的国有土地和榆阳镇村集体土地,另一部分是西南新区中的储备土地,据调研了解,以上土地仍处于规划中;三是土地统征工作力度不够,超前意识不强,往往滞后于项目开发,增加了征地工作难度和资金投入。如:210国道过境公路早在2010年3月举行开工仪式,而2011年2月才开始部署对两侧土地的统征工作,失去了很好的土地储备机会;四是政府举债报告中用于偿债的土地部分被转为他用,影响土地储备收益,依赖土地出让金偿债收效甚微。如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建设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举债20亿元,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偿债的538亩和旧机场600亩质押的土地,近半划拨为公用事业用地,预期的土地出让收益难以兑现。
(三)撬动城市资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举债资金撬动城市经营性土地和资产滚动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举债资金除部分用于公益项目以外,还用于土地储备和经营城市项目,通过撬动作用,增加土地和城市资产收益,从而反哺社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但是这一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此导致:一是加重了市级财政的负担,计划可以通过项目收益偿还的债务转嫁于财政;二是使融资主体陷入困境,融资平台的作用难以发挥;三是对城市建设资金的撬动作用受限,影响到城市的更快发展。
(四)融资难度加大,不少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如王圪堵水库计划总投资28亿元,但受物价上涨、工程概算调整、天然气专项设施迁建、异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买、移民安置滞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预计项目总投资将突破35亿元,资金缺口达6亿多元。项目投资大幅增加,而融资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自筹资本金筹措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按照新的金融政策要求,2010年6月30日前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全部贷款的项目,再不接受地方政府提供的任何担保和承诺。受此政策影响,该项目不能继续申请银行贷款,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建设进度举步维艰。加之,贷款拨付渠道不畅,银行与银行,财政与银行各自为政,相互制约,造成了一方面已经签约的资金滞留在银行产生利息,另一方面贷款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既影响了工程进度,又造成了资金的严重浪费。[Page]
(五)前期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监管不力。调研发现,由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开工较为仓促,加之建设中出现不确定因素,导致多数项目原设计概算偏低,建设中超预算严重,造成新的建设资金缺口;还有个别工程项目属于公开招标范围,但未进行公开招标,违反了《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汇总整理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工作是事关我市财政健康运行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发展速度与经济收入、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利用好政府性债务资金。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和建立政府债务决策管理机制。一是市政府要尽快成立高规格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强化政府的债务决策、规划、引导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的统一管理,有效规范债务资金的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二是要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结构,防止举债的随意性,以保证政府性债务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财政部门要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性负债项目、投资规模和偿债计划;四是要切实贯彻落实举债报告中的偿债计划,建立以土地出让收益为主的政府偿债机制;五是建立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建立与金融部门长期合作和良好的信用关系,加强沟通,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互利互盈实现共同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六是加大组织协调,尽快解决王圪堵水库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及时理顺贷款资金拨付关系。组织协调并逐步化解榆中迁建产生的债务,积极支持榆中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三)强化措施,加大土地储备运作力度。要创新思路,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着重研究并加大政府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盘活城市国有土地资源。理顺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的制度管理,优化地方财政收支结构,积极支持土地储备工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创新机制,开辟经营城市的新路子。市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城市资产管理机制,加大城市公共资源有效归集和整合力度,增强城市资源的整体运营能力和融资功能,有效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增强城投公司经营城市功能,注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较好的经营性资产,同时赋予城投公司对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和处置权。支持城投公司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城投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