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4-28 编辑:
主 任 卢智德
副 主 任 白桂兰(女)王志洲 雷万健 杨颖德 郭冠英
秘 书 长 王世军
副秘书长 呼景焕 冯治荣 王玉林 胡亚雄
委 员 云 峰 王玉林 王永胜 王效力 牛玉琴(女) 艾绍应
石掌雄 冯治荣 刘 刚 刘天宣 刘国义 刘汉铭 刘岐山
刘珊珍(女) 李利民 杜成林 张自明 呼景焕 高 向 赵振华
高桂英(女) 姬世存 曹 刚 曹治权 韩生敏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岐山 副主任 张光庭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曹 刚 副主任 康锦宏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 刚 副主任 王永胜 慕建武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汉铭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艾绍应 副主任 李向宝
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高 向 副主任 万继新
办公室
主 任 冯治荣 副主任 霍世宏
事务中心
主 任 胡亚雄 副主任 申 博
研究室
主 任 李利民 副主任 郭怀军
【榆林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04年2月16日—2月19日在榆林举行。会议听取了市长王登记作的《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申长福作的《关于榆林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洪作的《关于榆林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智德作的《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成年作的《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宁作的《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团结带领全市340万人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埋头苦干,谱写榆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榆林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1月15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刘秀珍、杨景才、李安琪3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办理《加强对“五荒地”拍卖管理的议案》情况的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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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至3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35名组成人员关于200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04年市本级到目的财政预算的决议》、《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0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决议》、《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苗俭中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曹刚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胡亚雄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任命霍世宏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康锦宏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光庭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永胜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慕建武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向宝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为郭怀军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任命万继新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申波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5月27日至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任命陈保平同志为榆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决定接受李世德同志辞去榆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王彬同志辞去榆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7月28日至3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按照“三报两评一公开”的监督办法,听取了副市长苗俭中、王斌、白玉仁、刘建胜、苏三庆等33位市政府组成人员对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形式进行按好的、较好、差三类测评,测评结果是好的和较好总计平均占到了95%以上。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关于榆林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榆林市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定任命王长安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李涛同志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9月14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城区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任命张建仁、刘前进、王巧玲、闫秀妮、双剑、赵永利、刘彦波、折利荣、延伟、田芳、苗利、刘玉明、艾保卫、崔虎林等14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接受杨根举、延治富、张学军、艾建成、安云芳、张喜林、王秉华等7位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1月25日至2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200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200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榆林市2003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调查报告》,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0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春生、艾平、刘峰三名同志的述职报告和查访报告,并对述职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任命冯治荣同志为榆林市信访局局长,李博同志为榆林市文化文物局局长。[Page]
12月20日至2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31名市政府组成人员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评议了12名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林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一是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要求市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切实抓好重点村建设、移民搬迁、农民技术培训、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信贷回收等工作;在农村卫生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与补充工作,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督促市政府启动了农村低保工作,今年已有33812名农村特困户实行了低保。二是关于榆林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改善投资环境,制止“三乱”,引导企业提升素质,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关于榆林城区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要求市政府加快西沙、北郊热电厂的建设,力争2005年10月投入供热;提高城区天然气的入户率;启动汽车尾气治理,力争2005年大多数出租车和公交车改用天然气;逐步解决环保队伍技术装备简单、监测手段落后的问题。四是关于2003年财政决算、2004年市本级到目的财政预算、2004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对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多年以来存在的挪用挤占涉农专项资金、截留坐支财政资金等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予以整改。
【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对4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教育挽救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市政府健全体制,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草权证换发等工作,进一步依法加强农村土地保护,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在征占耕地和土地流转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尽快解决绥德县白家硷村因产业机构调整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市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绥德县白家硷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已初步达成协议;对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了进行检查,要求市政府确保2006年前完成“普九”任务,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注重解决学龄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向“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目标迈进;对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对检查中发现的府谷县公安局看守所等项目虚假招投标、监理不到位、阴阳合同等问题进行了依法纠正。要求市政府以加强招投标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坚持创建文明工地,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时限,保证兑现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4次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中,责成市环保局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神华东煤公司拒缴环境违法罚款,对府谷24户污染企业强行关闭了6户,对横山、定边油区的含油废水污染问题进行了环保治理和技术改造,医疗废弃和医疗废水处理开始得到重视。还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工会法、档案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工作监督】以市人大为主体的督办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到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12县区进行了工作督办。根据市委一届四次全会和人代会确定的任务,对市政府组成人员承担的年度重点工作,采取“三报两评一公开”的办法进行监督。市政府组成人员3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重点工作任务,7月份报告了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12月份报告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督办情况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年中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年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评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进行了“好、较好、差”的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常委会上当场公布。[Page]
【社会热点问题监督】在市人大的督促下,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安排500万元大病救治资金;安排500万元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安排200万元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分别制定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黑网吧” 整治力度、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司法工作监督】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公开审理的10个案件进行了听审,听取司法机关案件汇报6次,召开协调会5次,督促全市公安司法机关纠正错案2件,重点监督的6起案件,都得到解决。办理群众来信332件,接待来访1298人次,督办重点信访案件19件,都按规定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回访检查】重点回访检查了常委会关于办理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议案决议和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旅游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施行政处罚法、市检察院开展执法监督等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例如:市检察院对38件抗诉无结果的刑事、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重点督办了王文标案件;纠正了财政把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110万元集中使用的不适当做法,将此款如数返还有关学校;市政府调整了扶贫重点村建设的思路,把先易后难调整为先难后易,加强了小额扶贫贷款的管理,解决了全省移民样板村小桥畔的资金问题。对落实审议意见好的市检察院、财政局、农发办等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
【人事任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其中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5人,免职4人;任命市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21人,免职16人;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1人,免职2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呈1人。同时,对本届中未述职的12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上书面述职,3名副检察长在常委会上述职。对本届中未述职的73名法官和检察官,常委会组织述职评议组,深入到市法院、检察院进行了集中查访和述职评议。
【代表工作】常委会坚持主任接待日、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活动日“三项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年邀请列席代表12人、旁听群众18人。委托各县区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有26名代表进行了述职。委托各县区召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低保、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反馈。
【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2件,其中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90件,涉及4个县区政府和26个市直部门。移交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于8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A类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件,约占承办总数的22.2%。B类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6件,约占承办总数的62.2%。C类建议由于政策限制或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14件,约占承办总数的15.6%。例如:纪生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一路公共汽车终点站由三岔湾延伸到归德堡”的建议,市建委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可行,于5月份将一路公共汽车终点站由三岔湾延伸到归德堡,解决了这条线路乘车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赞誉。再如:高景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认真抓好农业主导产业项目”的建议,市农业局作为农业职能部门,围绕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品种改良和换代。加大脱毒马铃薯推广力度,提高马铃薯生产技术水平,扩大了良种种植面积。以横山大明绿豆为主的种子提纯复壮工作也有序开展。二是扶持龙头企业建设。积极争取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贷款的贴息资金补贴,并认定我市靖边新田源集团等19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享受贴息优惠扶持。三是实施名牌战略、强化信息网络建设。着手组建了榆林沙源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马铃薯产业开发中心企业,注册了“沙源薯宝”商标,提高产品声誉。四是认真抓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搞活了流通。再如:刘天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榆林剧院”的建议,市文化文物局通过走访、咨询有关建筑、消防和艺术专家,已初步确定了改造榆林剧院方案,并向市政府书面提出了《关于全面改造榆林剧院所需经费的请示》,待市政府研究后实施。[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