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2 编辑:
省人大常委会 “一法两条例” 法检查汇报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隆出席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李建伟出席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华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毛中胜作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延生作工作汇报
8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隆带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李建伟和省相关部门负责人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将先后深入到我市榆阳区、府谷、神林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
11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在榆林永昌国际四楼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华主持会议,副市长毛中胜就榆林市经济发展概况﹑“十一五”期间“一法两条例”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四个方面向检查组做了详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延生就榆林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自查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在听取了相关汇报后,刘维隆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刘维隆要求,要充分认识节约能源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路子。政府及节约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节约能源监管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要注重新型墙体材料的改革,积极开展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分析原因,力争使榆林市节能减排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就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情况进行了讨论。会后将随检查组就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及其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新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新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